专项工作计划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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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迅速,一眨眼就过去了,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现在就让我们制定一份计划,好好地规划一下吧。那么计划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专项工作计划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专项工作计划汇编5篇

专项工作计划 篇1

中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会议确定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公司党政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认识明确,在反复学习有关文件和领导讲话的基础上,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和信息产业部文件精神,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进行了认真分析,肯定了成绩,找出了问题,并紧密结合企业实际,

针对性制定了《中国铁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为了使全公司广大领导人员和员工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增强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3月31日,中国铁通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公司范围内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对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第一、要提高认识。中国铁通作为中央直属企业,必须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站在贯彻落实上级部署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要站在促进公司科学发展的高度,切实增强危机感,通过专项治理保持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要站在保护干部健康成长的高度,切实增强使命感。

第二、要加强领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特别是在当前经营形势严峻、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下,更要做到科学筹划、合理安排,既要完成好公司的市场经营指标,也要扎扎实实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实到位,做到“双推进、两不误”。要周密部署,提高主动性;重点要把好方案制定关、自查自纠关和落实整改关这“三关”。要摸清情况,提高针对性;在实施整治过程中,必须结合公司实际,掌握具体情况,对需要整治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做到心中有数。要把握政策,提高准确性。审慎对待查出的问题,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促进经营发展。要标本兼治,提高科学性。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必须长抓不懈。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科学的工作方法。特别是要通过治理,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真正建立起防治商业贿赂特别是各种违规经营行为的长效机制,真正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改革经营的实际成果检验专项治理工作的成败。

公司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兼办公室主任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提出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原则目标、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

这次专项治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有三项:

一是自查自纠;

二是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三是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其中首要任务是搞好自查自纠。

全公司的自查自纠工作从4月1日至9月30日,初步拟定半年时间,前3个月为地市、省分公司和公司总部部门自查自纠阶段,后3个月为公司检查总结阶段。为了解决源头问题,自查自纠的主要内容不仅包括信息产业部实施方案中提出的查找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六个方面,还结合公司实际,确定了查找公司内部管理中违规行为的五个方面,使专项治理工作与企业经营发展实际紧密结合。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将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相互推进。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逐步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通过专项治理,要实现三个目标。即:

一是公司广大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严重性、危害性的认识得到提高,抵制和反对商业贿赂的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不正当交易行为得到纠正,严重违纪行为得到惩处,商业贿赂案件得到查处;

三是公司普遍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相关制度,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依法合规,经营发展进一步健康推进,并取得新的业绩。

专项工作计划 篇2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净化育人环境,防范打击学校及周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学校安全、和谐稳定。根据《廊坊市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活动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活动开展有序,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我校职责,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对策,落实整治措施。采取抓苗头、抓源头、抓根本,有效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履职尽职,确保隐患查得出、改得掉。

二、整治内容

新学期已经开始,我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确保广大师生学习、生活环境安全,学校和谐稳定。

1、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结合《大厂回族自治县教育局法制安全办20xx-2014学年度第二学期法制安全工作计划》要求,我校扎实地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真正将中小学安全教育落到实处,真正将安全教育纳入课堂教学,严格执行安全教育“五落实”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实际和学生年龄特点,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

2、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学校要教育学生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低速载货车、超员超载车和拖拉机等,防止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3、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教育、教学及师生生活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改,对学校周边商业、企业消防隐患开展检查整治,做到消防设施齐备,消防通道畅通,各项制度完善,彻底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公安局负责)。

4、治理校园周边交通秩序。对学校门前机动车道全部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标线,规范校门前车辆停放秩序,严厉查处接送学生幼儿的拼装车、报废车、无牌无证车、三轮低速载货车和拖拉机等违规、违法接送学生车辆(公安局负责)。

5、彻底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商业摊点。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坚决取缔中小学周边200米以内所有网吧和经营性娱乐场所,出售非法出版物的音像店、书刊店(文广新局负责);取缔50米内流动商贩(综合执法局负责)。

6、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违法犯罪行为。加大学校周边和涉及师生治安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坚决铲除学校周边的黑恶势力,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消除治安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公安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领导小组。小组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对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列表登记,建立检查台账,并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解决,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认真履行职责。将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任务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的`日常工作中,严格监督执行,注重日常管理和整顿。根据本单位职责,认真排查辖区内学校及周边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做好信息反馈。在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总结,于3月31日前,书面报县教育局法制安全办。

专项工作计划 篇3

为认真贯彻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工作措施,现结合我市非煤矿山实际,制订20xx年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准绳,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年”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企业,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要正确认识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将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科学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务求20xx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突出工作重点。各镇要针对本镇非煤矿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以有效消除事故隐患、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工作重点,着力解决影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的关键性问题,促进全市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健康发展。

3.严格安全准入。各镇要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条件,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存在不规范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停产整顿,并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从源头上减少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可能性。

4.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各非煤矿山企业要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素质,增强防范事故发生和抵御灾害的能力,努力消除生产过程的“三违”行为,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和完善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5.加大执法力度。各镇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从严执法,坚决打击各类非法违法操作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以达到吸取事故教训、防范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四、工作安排

1.部署落实阶段。3月至4月底各镇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和部署落实20xx年工作方案,明确目标、重点、措施和要求,并部署落实到各非煤矿山企业。

2.整治阶段。5月至11月底各镇要按照所制定的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并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质量。

3.总结阶段。12月20日前,各镇要对本镇的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工作总结报送市局。

专项工作计划 篇4

为加强涉企收费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和单位收费行为,增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保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及省有关涉企收费政策规定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健全收费监管制度加强事中事后收费监管的通知》(镇价费[20xx]62号镇财资[20xx]3号)文件精神,现就20xx年度涉企收费专项督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督查的对象、时间及方法

1、督查对象。凡20xx年度在范围内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非企业组织,均需接受物价分局督查。

2、督查时间及方法。督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纠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收费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单位20xx年收费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在3月2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表报物价分局。

(2)上门督查阶段为20xx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二、督查重点

1、国家、省、市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调整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的落实情况。

2、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型城市建设有关收费减免政策、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执行情况。

3、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收费单位是否按照《关于公布部门和驻区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通知》和《关于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单位目录清单的通知》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等实施收费,各类培训收费是否按规定审批或者备案。

4、收费公示情况。是否按照市政府提出收费清单“三公开”(物价网站、部门网站、收费窗口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优惠政策,收费单位及价格监督检查机构投诉电话等是否齐全,并及时进行更新。

5、以往督查发现的收费问题、违规行为的自纠、整改情况。

6、收费情况年度报告制度。日常收费情况变更报告、收费单位收支状况年度报告是否及时。

三、督查工作提供以下资料

收费单位应当提供以下真实、有效的资料:

(一)20xx年度收费政策执行情况报告1份并盖章。

(二)20xx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相关账册及审计结论等。

(三)20xx年度收费的票据。

四、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将依法采取措施提出整改意见,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严格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上报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工作计划 篇5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23号),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全国全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全国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食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食品安全准入制度,推行信用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综合监督、组织协调和依法查处重大事故的工作力度,大力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强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管,有效遏制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违法犯罪活动。通过治理整顿,使食品企业的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食品产业质量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流通秩序更加规范有序,食品安全信息更加畅通,产品合格率明显提高,人民群众饮食更加安全放心。

(二)工作安排

1、狠抓初级农产品污染源头治理

(1)继续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和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与管理。市农业局要组织各县区推荐2个以上农产品申报全国无公害农产品。今年全市符合国家标准的无公害农产品要达到10个以上,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发展到200万亩。

(2)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工作,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的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严厉打击制售伪劣种子、农药、肥料的违法行为。

(3)积极发展农业连锁经营,大力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无公害农药、兽药、无污染添加剂、优质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推进农产品的区域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发展适合我市实际的产业化经营模式,规范种植养殖行为。

(4)加大技术培训力度,普及无公害农产品技术操作常识,提高广大群众对农产品质量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

(5)加快河东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步伐。市农业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建设好检测中心,落实例行检测制度,及时解决农产品质量问题。

2、加大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力度

(1)调查摸底,建立企业档案。

质监等部门要摸清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尤其是“老五类”(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新十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方便面、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面米食品和膨化食品)企业的产品、服务和设备等基本情况,建立食品生产企业档案。

(2)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管。

通过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管;进一步完善预警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制假“黑名单”制度等执法打假制度;建立假劣食品收回制度;建立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资质审核、注册管理制度。

(3)严格实施食品生产企业准入制度。

坚决取缔不具备生产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各级质监部门对产品质量问题严重及无证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要依法查处。

(4)开展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活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集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清理整顿活动;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清理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

(5)突出抓好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的整治工作。

严厉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城乡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地带长期存在的食品制假售假活动;对规模小、无检验手段和设备、不能保证产品质量的小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重点检查,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的小作坊,督促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

3、加大食品流通环节检查整治力度

(1)建立健全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对无证经营或经营不合格食品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工商行政部门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和巡查责任制达到95%以上。

(2)抓好生猪定点屠宰和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

对生猪屠宰、加工、流通、储存、消费等环节和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市场的肉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综合治理;严把兽药生产、流通各个环节,防止不合格兽药饲料上市;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饲料违法行为,规范兽药饲料流通秩序;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监管,积极推进牛、羊、家禽的重点集中屠宰工作,严禁私屠滥宰。

(3)开展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依法从重处罚;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重点检验强制性标准中影响人身健康安全的项目;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按照A、B、C、D四个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

(4)加大儿童食品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对儿童食品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查,严防有害于儿童身心健康的食品出售;加大对分散在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加工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分段监管,分片定责,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5)开展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加大推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建立“厂场挂钩”、“场地挂钩”制度的工作力度,监督食品经营主体严守质量承诺;引导有条件的市场开办者完善检测条件,对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行快速自检;积极开展动物检疫,加强对禽流感等恶性的传染病的监测,保证生产、上市的肉类食品无病残、无药残。

(6)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

在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全面推行企业自律制度,建立和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购销台帐制度,强化企业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的意识;严厉打击扰乱节日市场秩序和损害广大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7)细化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措施。

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设立12315申诉举报点的各类综合商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工商管理部门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达100%。督促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建章立制,落实质量承诺、流通环节食品退市制度等企业自律制度达到80%以上。

4、加强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管

(1)加大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把经营场所、工具设备、食品采购索证、运输、加工、储存、出售、从业人员、卫生管理等各方面的准入关;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的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培训和指导;高度重视重大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与处理,突发事故调查处理率达到100%。

(2)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县区餐饮业及学校食堂的督导,推动县区餐饮业量化工作的开展,对达不到A、B、C级的餐饮单位,限期整改或予以取缔。

(3)开展学校卫生专项整治活动。对各类学校的食品卫生、设备、环境、学校卫生保健所(室)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探索社会和群众普遍关注的学校集体食堂、“小饭桌”的准入标准和监管模式,确保少年儿童和学生的饮食卫生安全。

(4)建立危害食品追溯制度,加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提高我市食源性疾病的预警和应急控制能力,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的暴发。

(5)加强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剂、一次性卫生用品、食品添加剂、涉水产品、儿童食品、桶装饮用水、乳制品、调味品、酱腌菜、冷冻饮品、植物油、月饼、肉制品、面及面制品、饮料等的抽检力度;针对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部位及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时令食品、儿童食品加大抽检力度和市场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抽检结果,正确引导消费,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二、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探索建立药品监督管理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长效监管机制和激励机制。通过阶段性集中整治,使生产销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二)工作安排

1、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

开展打击制造邮售假药、非法回收药品和非法添加药品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农村用药质量水平;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监督检查,整治和规范中药材专业市场;开展医疗机构制剂和用药质量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配制和使用行为。

2、进一步治理虚假药品广告。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督力度,对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要集中查处一批虚假药品广告,新闻部门要积极配合对药品广告的专项检查。

3、加强鄄城舜王城中药材专业市场整治。

一是禁止在中药材专业市场销售中药饮片、毒性中药材、濒危动植物中药材,以及中药材以外的其他药品;

二是严禁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的假劣中药材上市经营;

三是中药材专业市场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以路为市、以街为市、杜绝场外交易;

四是加快推进湖南恒盛集团中药材市场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明确中药材专业市场的经营主体,实行企业法人责任制,明确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市场内的质量管理责任体系;五是对药品质量监督抽验中不合格的中药材,要依法查处。

4、开展医疗机构制剂、用药质量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制剂重点检查各类专科医院和门诊有无未经批准擅自配制、院外调剂使用或上市销售等违法行为。医疗机构用药重点检查药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是否执行到位、仓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及时处理等情况。医疗器械重点检查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主要是橡胶避孕的套、血糖仪、软性角膜接触镜、助听器、导尿管、中低频治疗仪等产品,以及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否存在重复使用等行为。

5、开展对各类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展示活动的专项整治,重点监督各类推介会、发布会、讲座等活动,制止违法宣传,对展示的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变相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规范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展示活动。

6、大力推行药品生产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MP、GSP),加快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提高药品生产经营和中药材种植养殖的管理水平。

全面完成我市药品新办批发企业及县以下药品零售企业的GSP认证工作,不能通过GSP认证的企业,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7、积极深入推进农村“两网”建设。

成立市县两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领导小组,建立由政府统一领导,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的组织协调机构。将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设立专项资金,出台优惠政策,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由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组成的药品监管网络;遵循“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原则,制定鼓励药品零售连锁和集中配送的政策措施,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采取加盟连锁等形式,扩大门店覆盖面,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对乡、村卫生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集中配送,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

8、进一步加大药品抽验力度。

认真贯彻《药品质量监督抽验管理规定》,规范抽样方法,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切实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抽样检验为辅”的原则,不断扩大抽验覆盖面,增强抽验的代表性和针对性,并做好对抽验不合格药品的核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政府统一部署,部门各负其责,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地方政府对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农业、经贸、质监、工商、检验检疫、公安、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食品药品安全的工作格局。各县区要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合各自实际的实施方案。要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报道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和质量卫生安全监管中的好典型,及时曝光影响恶劣的违法违规案件。市政府将对各县区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