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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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通用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通用9篇)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1

我喜欢的歌,为什么我喜欢它?是因为它那悠扬的旋律吗?可能是吧!但主要令我喜欢他的原因是儿时的回忆!

在我八岁那年夏天,我就是个跟屁虫。干什么事情都要跟着爸爸妈妈,那个时侯爸爸妈妈正在为刚刚买的房子添置家具。第一天去窗帘大世界,第二天就可能去沙发大世界了。我是一个很喜欢玩的人。所以他们想到一妙计,那就是把我放在车上,让我一个人去听歌。而他们自己去干事不用担心我,在车上我最爱听的歌莫过于《春泥》了。这首歌不止是我喜欢听,妈妈也很喜欢听。

有一次正好是中午,我,妈妈,弟弟三个人在家里等装修的的人但可能是因为堵车所以等了好久他们都没有来,于是我们在屋里玩了一会儿。我们可以玩的东西非常多。你弟可聪明了,他钻进一个洗衣机的盒子里,在和我玩躲猫猫呢!我很不服气于是我使出浑身解数,我钻进了一个立式空调的盒子里。但他的空间太小,我在里面伸展不开,几乎气死了!而且我在里面是被勒的疼,只好用力的想把盒子撑开。但我力气太小还是没能撑开。终于用了很大的力气把那盒子变成六个长方形。我累趴了躺在地上,弟弟看到我那滑稽样不禁笑了,妈妈也笑了。我自己也笑了。

下午的太阳火辣辣的,阳光照在烟灰缸上映出了一道像彩虹一样的影子。我望着那道影子而惊奇起来了。它为什么会出现?我要好好研究它。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我已不再是没有什么不疑问的小家伙了。现在我的任务就是登上名牌学府。

现在我才意识到童年的短暂但我有一个发现那就是童年的代表,你看着它就会看到童年的故事。

如果我唱着《春泥》睡看那我晚上就会做小时候的故事,所以它代表的就是我的童年,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2

艺术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在我们身边。它是一首歌,一幅画,或是一件不起眼的小工艺品。反正有艺术的地方就有美。这段时间,我最喜欢听《大笑江湖》这首歌,真的是百遍不厌其烦,听过后我会把所有的烦恼和忧伤统统忘掉,剩下的只有快乐和歌声。

今天,打开电脑,准备再次细细品味这首能让我忘记烦恼的歌。听着听着,我仿佛做了一次奇异的游历;我穿越时空来到了古代,身上背着鞋盒,背上背着弯月刀,我成了一个小鞋匠,由于我出道混江湖是个不懂功夫的“菜鸟”,所以处处受到江湖人士的欺负,由于我很刻苦学习,做事很乐观豁达,所以我的功夫成长的很快。我很快就打败了武林高手和大内高手,成为了武林第一。让我成为武林第一高手是因为我很刻苦学习和我很乐观的,我总是“手拿流星弯月刀”唱着这悦耳的歌声乐观面对生活。

梦醒了,是呀!每次听到《大笑江湖》这首歌,我就会忘了烦恼和忧伤,乐观面对生活,直面困难。这首歌就像一位魔术师,在我需要帮助的时候总是赋予我一神奇的力量。这首歌是乐观的化身,它教会我要勇敢,不能遇到困难就逃跑。虽然歌词说“江湖危险快点跑!”实际是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绊脚石,我们应该勇敢面对,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困难是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所以我们要刻苦学习乐观面对人生。

一首好歌,就像老师的谆谆教诲;一首好歌,就像指南针指导我们在行进的道路上走好。一首好歌会陪伴我一生,让我们在好的歌曲中领会人生中的酸甜苦辣,在好的歌曲中傲游。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3

“忘不了故乡年年梨花放,染白了山岗,我的小村庄”这已经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老歌了,它的年代比我还久远,却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它叫做《梨花又开放》。

随着轻快柔和的旋律,我好像看到了这样一幅画面:田园中微风吹拂着,到处生机盎然。顽皮的孩子攀着树干爬上开满梨花的树上,轻轻地摇着树枝,在金色的阳光里,仿佛下起了花雨。花雨满天飞扬,落在妈妈的头上,飘在纺车上,远离城市的喧嚣,响起一片欢笑,一切都那么美好。多年以后,孩子重返故乡,小村的梨树依旧开满梨花。可是树下却空荡荡的,母亲不见了,纺车不见了,只剩下自己和几滴眼泪。

在脑海中浮现这幅画面的时候,我的记忆就像那梨花花瓣,也开始一片一片飘落着,慢慢清晰起来。那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最无忧无虑的日子。小时候的我顽皮好动,总蹦蹦跳跳的,少不了一些磕磕碰碰。妈妈总是要轻轻地拍我的头,无奈地笑笑,边摇头边拿着被我弄破的衣服,坐在窗台边,静静地给弄坏的地方绣上漂亮的花边。而我这时候就会摸摸被拍的头,跑出家门,在外婆种的那块很小的田地里,仔仔细细找出五颜六色的叶子和花朵,白的、红的、紫的、绿的,样样都有。我把叶子和花小心地捧在手里,慢慢走回家,轻轻洒在空中,由风带到妈妈身边,在阳光里,树“哗哗”响,仿佛在笑。

可是,花一年又一年开放着,我长大了,妈妈却再无空暇坐在窗台边了。《梨花又开放》讲述着时代的沧桑感,作者用自己饱含着的感情刻画出一首充满悲伤、怀念、幸福的歌、虽然只有几分钟的旋律,但它已经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4

我从小开始学会说话,慢慢地就会唱儿歌了。到现在成为一名小学生,也学过很多歌曲,旋律都很优美动听,但我最喜欢、印象最深的一首歌是《感恩的心》。

当我第一次听到这首歌时,我就被这首歌的歌词深深打动了,就想试着跟着音乐哼唱,但不会歌词。我回到家赶紧打开电脑,从网上找出来,听了一遍又一遍。

上小学4年级的时候,一次音乐课上,老师突然教我们学唱这首歌。我欣喜若狂,激动不已。当音乐老师用DVD给我们放这首歌时,我凝神谛听: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有谁看出我的脆弱?……要苍天知道:我不认输!……歌词还有很多,我听了眼泪在眼眶里来回的打转。我最喜欢的一句是:要苍天知道,我不认输。这句话给了我很大的鼓舞,教会了我不向困难低头。只要有决心和恒心做什么事都会成功!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把这首《感恩的心》学会,唱给大家听。

《感恩的心》让我学会了永不放弃。一次,在我做方程数学题时,总是不知道怎么解。突然想起数学课上,老师说过:“有的人,学数学是学不会的。”心想:也许我就是这种人吧。就放弃了,等待妈妈给我讲解。我向妈妈重复了老师说的话,妈妈就语重心长的教导我。我就重新反复地读题,认真的计算,终于,自己算出正确的答案。我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成就感。当语文老师布置的作业多,写到九点多还写不完时,我就泄气了,开始急躁,发牢骚,看见谁都觉得不顺。每次遇到这种情况,我就深深反思,便想起这首歌。它教会了我自信,不气馁,不怕失败,不怕挫折,有困难,坚强面对。

这首歌已成为我战胜困难永不放弃的座右铭,一直激励着我,发奋图强,向着自己的目标前进。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5

青春期的孩子们都有自己的偶像,有的偶像是影视界的,有的是艺术界的,有的是音乐界的。其中音乐界的偶像是最多的。

我的偶像就是音乐界的,他是一个忧郁、多情的小帅哥,名叫徐良。我喜欢他的一首歌,我只喜欢他的《坏女孩》这一首歌。

“我喜欢坏坏的女友,我喜欢自己的感受,你单纯太过,多余了那些温柔。”每当熟悉的旋律在耳旁响起,我就会情不自禁的跟着哼唱起来,陶醉其中。

这首歌曲是他用血写出来的。用血唱出来的。字字都包涵这他的感情。失恋后的伤心欲绝,他本该休息一下,不再创作的。可他并没有放弃他的梦想,他坚强的信念战胜了自己的内心的软弱。

我不知道他在写这首曲子时什么心情,但我知道他一定不好受,而我也只能在心里为他祈祷,希望他平安。我不知道他在失恋时是什么心情,而我也只能为他感到万分惋惜。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什么心情,而我也只能默默地关注着他。

在旋律开头时,我听见他内心的挣扎和悲伤;在高潮时,我听见他内心的激动;在结尾时,我听见他内心里的叹息。这首忧伤的歌曲,不仅唱出了他内心的悲伤,还唱出了他内心的坚定的信念和伟大的梦想。现在的他一定还在创作吧,因为他从未停止过前进的步伐,就算是最困难的时期,他也依然在创作。他的精神是伟大的,他写的歌曲更是富有感情的。

从他的歌声中可以看出他人生的`经历,他从小到大经过的磨难是不可计算的,他的人生是丰富多彩的。他的精神铸就了这一首歌,这一首歌同样铸就了一个坚强的他。

这一首歌,让他红遍全国,但他并不骄傲,因为他的才华并没有完全展现出来。

飞翔吧!徐良,让你的歌声传到大江南北,让你成为音乐的一个传奇。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6

我是一个爱听音乐的小女孩,我听过各种各样的歌曲,有旋律优美的,有婉转悠扬的,有节奏明快的……然而我最喜欢的一首歌就是在今年春节联欢晚会上西单女孩演唱的那首《想家》。

西单女孩,一个平平凡凡的打工者,她不是大腕,没有华丽的舞台服装,也没有浓妆艳抹,仅仅拿着一把并不昂贵的吉他,凭借一首很朴实的歌登上春晚的舞台,她朴素的如邻家女孩,但她唱得情真意切,她把对家乡亲人的想念,全都融入了这首歌中,她唱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饱含着对家人的思念、牵挂。相信每一位听着,都会感动的,是呀!在外漂泊了那么久,她真的想回家,想家乡的一草一木,想家乡的每一个亲人,希望与家人早日团聚。

“无论我们走的有多远,也走不出你的心,无论外面有多复杂,想起你就不再害怕”,每当我听到这里,心里便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家是温馨的港湾,家是我们永远的根,无论我们走到天涯海角,都忘不了生我们,养我们的地方--家,无论我们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想起家,回到家,一切都会好的。

每逢佳节,远远地望着车站人来人往急匆匆赶路的人们,看着他们拎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眼神里满是期待,就知道他们急着回家,在外打工那么久了,家里有他们的爸爸妈妈,有他们的妻子孩子,在等着他们回家。

“想家,想家,那里有我最美的梦啊!想家,想家,那里有我最美的童话”。愿西单女孩能经常回家看看,愿西单女孩的音乐之梦能早日实现。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首歌《想家》,我喜欢它的歌词,喜欢它的旋律,希望在外漂泊的人们能经常回家看看,看看牵挂我们的亲人。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7

歌曲是生活的盐,它使原本枯燥无味的生活变得有滋有味,充满了情趣。哪里有歌声,哪里就有欢乐,歌声伴随我成长。

我特别喜欢歌曲。当我学习累时,便会听一会儿歌,放松身心;当我有空闲时,便会高歌几曲,抒发情怀;就连走路的时候,我也会高兴地哼唱。每当我听到歌声,便会忘记一切的烦恼,变得快乐起来。歌声是我生活的一部分。

在众多的歌曲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李宗盛所作词曲的那首《真心英雄》了。这首歌的歌词是这样的:“在我心中曾经有一个梦,要用歌声让你忘了所有的痛,灿烂星空谁是真的英雄,平凡的人们给我最多感动。再没有恨也没有了痛,但愿人间处处都有爱的影踪,用我们的歌换你真心笑容,祝福你的人生从此与众不同。把握生命力的每一分钟,全力以赴我们心中的梦,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把握生命里的每一次感动,和心爱的朋友热情拥抱,让真心的话和开心的泪,在你我的心中流动。”

这首歌不仅歌词写得好,而且曲调疏放跌宕、铿锵有力,给人以一种奋发向上的拼搏精神。这首歌不仅经常在许多电台、网站上播放,而且在许多成功人士的口中广为传唱。每当他们参加访谈节目讲述自己的人生时,,便会情不自禁地唱出这首《真心英雄》。他们的人生历程也正如歌中所唱的一样,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走向成功的巅峰。每当我做事失败或遇到挫折想要放弃时,只要一听到这首《真心英雄》,便会打消这种消极的念头,继续努力,重头再来,最终把事情做成功。

我希望出现更多像这样的好歌来丰富我们的生活。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8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这是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许多同学都会说:“你土不土啊!这么多流行歌曲,哪首不比这首强呀?”是的,这首《世上只有妈妈好》是不如那些歌好,我们从小就唱,直至现在。虽然我们已经唱了十几年,但是有多少人明白这首歌的意思?又有多少人体会到了这首歌的感情呢?

自古以来,妈妈就是小说、诗歌歌颂的对象;自古以来,妈妈就是孩子的保护伞,但是现在的孩子却都经常和妈妈对着干,这让我很是心痛。现在的小孩子怎么一个个都像狼一样,六亲不认?而我一听到这首歌就心潮腾涌。有时这歌声像一把伞遮在我的头上,为我遮挡着那突如其来的风雨。有时这歌声像一贴创可贴敷在我受伤的地方,使我忘记了疼痛。有时这歌声像一顿丰盛的晚饭,我在狼吞虎咽地享用时,病了的妈妈只在旁边的座位上静静地看着,而我却想不起劝妈妈吃点。有时这歌声又像考试成绩不好时,妈妈的一句“儿子,你一定行,你是最棒的”。有时这歌声像……

我的心里时常回荡起“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当我和妈妈一起听这首歌的时候,妈妈总是把甜蜜的微笑挂在嘴角。我知道妈妈这时的心情很复杂。虽然我还不能完全理解妈妈的心情,但是我知道我已经长大了,不是以前那个只会哭闹的小孩子了,我不能再让妈妈把我看成她手心里的一个“宝”了。我要在平常的大大小小的事中,试着理解妈妈的想法和心情,帮助妈妈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儿,不让妈妈总是为我操心。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块宝——歌声又在耳边响起。

我喜欢的一首歌600字作文9

我喜欢听歌,听歌能使人的心情变好,也能使我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我喜欢在歌的海洋里畅游,但我也有那么一两首特别喜欢的歌曲。我最喜欢的歌是华晨宇的《无聊人》。

我觉得华晨宇是一个很有才华的歌手,他音乐作品里的歌词都能引起我的共鸣。

他的那首《无聊人》里的歌词我尤为喜欢。曲调很柔和,rap的爆发力也让人感到很舒适。“只不过活着活着活出了年龄”这句歌词对我的心里有很大的感触,我对这句歌词的理解可能不那么准确,但是这是我的理解。

我觉得一个没有自己所想要追求,所深爱的事的人与空壳无异。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梦想的人只能随波逐流而活不出自己的价值,在日渐增长的只有年龄。所以,我下定决心要心中有梦想,做一个有追求的人,能够努力学习继而体现出自己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价值。

“我很想望着一闪一闪发光的星星,像其他同学一样唱着一闪一闪亮晶晶 可我的眼前炮满来自虚伪世界的轰鸣”这个世界上的人可能有很多身不由己的理由吧,他们的生活和经历使他们不得不丢掉曾经有过的天真去选择现实,接受和冷漠。

我很庆幸我现在还是一个享受美好的年龄,我也还是能够尽情天真的年龄。无法想象如果失去父母给予的保护罩,我丢掉了孩童的天真是什么样的。可能会一辈子冷眼对待生活和世界吧。我很感谢我的父母能给我这样的生活环境,能让我享受孩童本应享受的美好与天真。我们也应该去理解那些心存美好,却不得不现实的人,他们也曾天真单纯,也曾是我们这个年华。

真正具有艺术性的歌曲应该是能引起许多人的共鸣,能够触到人的心灵,融入一个人灵魂,能够通过一首歌去了解一个人和很多人故事。我觉得这首《无聊人》能够做到,我真的很喜欢这首歌。